课件编号15775757

第12讲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学案(含解析)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历史(新教材浙江专用)

日期:2024-06-16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72次 大小:7955308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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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讲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主题概览 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法出现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朝,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华法系。中国古代侧重于以德治为主的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早期社会治理思想 (1)夏商: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敬天保民” “敬天保民”是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思想和治国方针,其内涵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实质是人文主义思想,对儒家民本思想产生重要影响。 2.先秦时期的法治思想 (1)《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2)郑国的子产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铸刑书”。 3.德治与法治之争 学派 主张 代表 思想 儒家 人性善,主张德治 孔子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提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要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评价 (1)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战国时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德治与法治 (1)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2)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特点 表现 秦汉 律令合一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2)汉朝制成《九章律》。 (3)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 律令儒家化 (1)原因: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2)表现: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原则。 (3)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唐朝 礼法结合 (1)撰成《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2)对“孝”特别重视,强化基层教化。 (3)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 图解历史 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制定 时期 概况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以唐律为制定蓝本,如《天圣令》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思维点拨 宋代———天理、人情、国法 宋代司法官兼顾法理情三者的关系,判案时不仅依据法律文本,还依据经义、天理、人情等,更注重社会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不同刑罚要区别对待,实行“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司法原则。 2.基层教化 宋朝 北宋吕大钧兄弟创造了乡约,吕大钧撰写了《吕氏乡约》 明朝 (1)明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 (2)六谕主劝谕,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3)明朝儒学士人常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 清朝 乡约基本延续明朝模式,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的《圣谕广训》,也常引用《大清律例》        乡约 乡约是宋代地主阶级士大夫阶层在社会变迁面前提出的挽救社会危机的基本建制,它是通过士大夫自发地在乡村建立起开展思想教化的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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