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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劳动仲裁 课件 (共17张PPT)- 中职《职业指导》同步教学(劳动版)

日期:2025-09-24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32次 大小:340329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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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十 劳动仲裁 第十课 劳动仲裁 目录 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 仲裁实务 第二节 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 一、协商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二、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它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三、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它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设立,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我国可以在市、县、直辖市可以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也就是说,劳动者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不但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且裁决生效后,一方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诉讼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必须经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劳动争议 流程图 第二节 仲裁实务 一、仲裁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二、仲裁时效 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就争议的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的时间段。当事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依据仲裁协议,将已发生的争议正式提交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四、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维权的难度因没有书面合同而加大。因此,除了要有维权意识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第二,要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第三,要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 动关系的证据。 第四,取得上述证据后,可以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五,鼓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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