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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 转让与终止 第六节 违约责任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能够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缔约的规则,认清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使同学树立意思自治、诚信守约、公平正义等理念,培养同学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做好合同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本领,并为今后从事经济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引导案例 福建某公司经理赵某于2020年6月1日用公司电脑向安徽某公司发出一份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我公司愿订购特级贡梨2000公斤,10日内回复有效。随后赵某因工出差,15日返回公司后查看电子邮箱,发现安徽公司回信,邮件内容为:同意,我司已准备好贡梨,随时准备发货,发送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赵某回信:因我出差,今日才看到回执,我们已不需要贡梨,若以后需要,将优先考虑贵公司。试分析: 1.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 3.福建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引例解析】 1.福建公司与安徽公司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必经阶段,福建某公司经理赵某于2020年6月1日用公司电脑向安徽某公司发出的那份电子邮件内容符合要约的成立要件,安徽公司2020年6月8日回复的邮件属于承诺,而且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出,该承诺有效。 2.该合同于2020年6月8日成立。因为承诺生效的时间即合同成立的时间。 3.福建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因为合同已经成立,福建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的约束力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第464条 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互为对价为标准 (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付给付义务为标准 (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四)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为标准 (五)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了特定的合同名称为标准 (六) 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 三、合同的约束力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但合同内容不得违法,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合同无效。 (二)合同的相对性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一般情况下,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只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才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一、合同的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三、订立合同的方式 四、格式条款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三、订立合同的方式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发出邀请要约的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