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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二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20张ppt)

日期:2024-11-01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25次 大小:13914488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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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维护人身权利的法律依据(原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侵权行为 非法搜身、非法拘禁、非法逮捕、非法限制、非法剥夺 拓展内容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包括 2、人身权利的内容: 人身权 利 人格权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自然人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具体 人格权 一般 人格权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最基础)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 民事主体 注:(1)只有在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对子女才有亲权。 (2)亲权为父母专有。 (3)亲权不得抛弃、非法转让或非法剥夺。 (4)人人都享有人格权,身份权则是人人可能享有但未必人人都能享有 配偶权: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与妻作为配偶间的一种身份权。 亲权: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身份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亲属权: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亲属间的抚养、扶养、赡养) 拓展内容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 社会的发展。 思考: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放在人格编的前列?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拓展内容 侵权行为 4、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 ①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教材P7相关链接) 答案: ①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森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教材P7探究与分享 1、案例中的夏某、森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见教材P7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②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森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 ②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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