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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学习情景三 消费税法 模块一 消费税基础认知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模块三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模块四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知识目标 理解消费税的特征与类型; 掌握消费税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主体、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掌握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了解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能力目标 能够进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情景三 消费税法 学习情景三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或类似税种。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在1994年税费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调节个人收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 一、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三类计算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目前实行从量征收的有三种产品,即黄酒、啤酒、成品油。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的,成品油是以升为税额单位的。但是,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些纳税人会把吨或升这两个计量单位混用,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如表3-2所示。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是()。 A.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实际加工数量 D.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数量 【答案】A 【例3-2】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的确定 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不包含增值税税额但包含消费税税额的销售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模块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