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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一章 税 法 概 述 税法常识 税法要素 目 录 01 03 税法原则 税收法律关系 02 04 1.了解税法的概念、特点、效力和分类; 2.掌握税法的基本原则; 3.掌握税的适用原则; 4.掌握税法的要素; 5.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知识目标 第一章 税法概述 技能目标 1. 能够熟练运用税法基本原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涉税问题; 2.能够正确理解税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并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一章 税法概述 04 税收法律关系 一、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因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不仅以立法者与执法者的姿态参与税收法律关系的运行与调整,而且直接以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出现。这样,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 2. 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 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规,其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性的根源在于税收是国家无偿占有纳税人的财产或收益,必须采用强制手段才能达到目的。 4. 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产无偿地交给国家,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征税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征收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如下: 税收行政立法权 税务违法处理权字内容 税收征收权 代位权和撤销权 税收检查权 税务管理权 1.税务机关的职权 2.税务机关的职权 (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 (3) (4) 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做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 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 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1-9 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收检查权B.税收行政立法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D.税收法律立法权 在本例中,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所以选择 D选项。 二、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