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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个人所得税法 123个税基础知识概述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税征收管理目录CONTENTS 【案例引入】 吴某为我国某企业高管,2022年1月接受企业岗位调动,并赴位于美国的分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已知:吴某2022年6月回国探亲一个月,7月返回美国,其工资收入由分公司以美元直接支付。 请问:吴某 2022年度要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税收与国计民生】 在税收历史发展的早期,其功能主要表现为组织国家财政收入。但随着人们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缺陷认识的加深,税收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逐渐受到重视。所谓税收调控就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发挥税收经济职能,运用法律形式调节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影响其经济行为的一种调节、控制社会经济运行的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具体职能即“纠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调节人们收入分配不均”。这分别是身处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德国经济学家瓦格拉、英国财政学家道尔顿的税法调控思想,他们首次系统地提出税法是纠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有效工具,对生产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以后,凯恩斯学派、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又对之加以肯定和发展。综观税法中的各个税种,个人所得税无疑是最能体现税收这一宏观调控职能的税种。 【小思考】 请问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调控收入分配不均的? 第一节 个税基础知识概述 【考点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P197) 1. 纳税人 【提示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 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 等。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 2】我国税法采用了 “住所”和“居住时间” 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分为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的界定。 第一节 个税基础知识概述 纳税人 划分标准 征税对象 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 的个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 或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 一个纳税度年度 (公历 1 月 1 日 至 12月31日) 内 在中国境内居住 累计满183天 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且不居住 的个人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 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 天的个人 第一节 个税基础知识概述 【做中学6- 1 ·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A.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个体工商户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个人 【答案】 B 【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税基础知识概述 【做中学6- 2 ·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中,属于 2022年度居民个人的是( )。 A.马丁 2022年 8月 1日来到中国, 2022年 10月 31日离开中国 B.亨利 2022年 7月 5日来到中国, 2023年 1月 5日离开中国 C.琼斯 2022年 3月 1日来到中国, 2022年 12月 1日离开中国 D.路易 2021年 9月 1日来到中国, 2022年 5月 1日离开中国 【答案】 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的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天的个人。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一节 个税基础知识概述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1)因 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 取得的所得(劳务行为发生地判断标准); (2)将财产“ 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 而取得的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