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19104408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案(含答案)-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日期:2024-06-12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43次 大小:171310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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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学案) 课程标准 教学目标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根据民法典各分编的结构安排,结合生活实例,阐述民法典关于人身权利保护优先的理念,深刻理解民法典保护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重要意义; 2.结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理解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含义和重要性,探讨未成年人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3.结合身边的事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理解姓名权、肖像权的含义与具体内容以及保护姓名权和肖像权对于民事主体的重要意义; 4.结合案例和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理解名誉权、隐私权的含义与具体内容,明确保护名誉权、隐私权的重要意义; 5.结合当前网络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理解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自主预习 重点认知】 1.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重要意义? 2.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含义和重要性? 3.人格权包括哪些?身份权包括哪些? 4.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5.归纳姓名、肖像权的保护内容;归纳名誉、隐私权的保护内容。 【教材导学 知识梳理】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深入理解】: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2.人身权的内容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自然人:(1)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2)身份权: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注意: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区分:侵权表现(看最终结果)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是名称权。) (2)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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