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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件(共30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日期:2025-11-14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75次 大小:633113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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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三章 消费税 1.应税消费品税目 2.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3.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4.进口消费税 5.出口退税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1.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和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5.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VS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必需品和日用品征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征税。消费税以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在这种情况下,税收会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纳税人,实际负税人。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我国的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节 CHAPTER THREE 计税依据及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见表3-8。 计税依据 一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 一 (一)从价计征 在从价计征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 1.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 一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 一 (一)从价计征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在缴纳消费税的同时,与一般货物一样,还应缴纳增值税。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计税依据 一 (二)从量计征 在从量计征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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