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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课件(共23张PPT)-《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日期:2025-11-14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66次 大小:944073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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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三章 消费税 1.应税消费品税目 2.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 3.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4.进口消费税 5.出口退税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1.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额的计算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和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5.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VS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必需品和日用品征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征税。消费税以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在这种情况下,税收会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间接纳税人,实际负税人。消费税的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我国的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节 CHAPTER ONE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具体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 征税范围 一 1 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为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所以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都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 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4 零售应税消费品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自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规定:“‘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于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消费税征税环节见表3-1。 征税范围 一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点击添加文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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