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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20 二月 2024 CHAPTER 01 第1章 税法概论 01 税收与税法 第一节 03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三节 02 税收实体法要素 第二节 04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四节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重点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3.税收实体法要素 本章难点 1.税收实体法要素 2.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02 PART TWO 第二节 税收实体法要素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税收实体法的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税种与税收实体法一一对应,一税一法。 范围:①流转税法、②所得税法、③财产税法、④行为税法、⑤资源税法。 ①流转税法。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系列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所得税法。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税法是调整所得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③财产税法。财产税是以法律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财产税法是调整财产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④行为税法。行为税是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征收的一类税。行为税法是调整行为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⑤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调整资源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一、总则 【例1-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纳税人又叫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一个税种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国家对谁征税的问题,如《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的第一条规定的都是该税种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和存在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与自然人相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也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基本形式。按照不同的目的和标准,我们还可以对自然人和法人进行多种详细的分类,这些分类对于国家制定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以及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或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等。 【例1-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例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等。征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