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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增值税_3 课件(共27张PPT)- 《纳税实务4版》同步教学(东北财大社)

日期:2026-02-09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100次 大小:207921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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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项目二 增 值 税 纳 税 实 务 任务3简易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3.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3.2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简易计税办法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当期外购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及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冲减应纳税额 3.1.1 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出租、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1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计税 (3)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7)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8)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1.2 按照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政策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9)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0)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21)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23)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4)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25)对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7)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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