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19523791

第四章 旅游合同法规制度 课件(共34张PPT)《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同步教学(西南财经版)

日期:2025-10-22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56次 大小:1990144B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2
第四章,财经,西南,教学,同步,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 cover
(课件网) 旅游合同概述 1 旅游合同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 4 旅游合同订立与担保 2 旅游合同的法律效力 3 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5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旅游合同是平等主体的旅游者、旅游企业法人、其他旅游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旅游民事关系的协议。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作用 保护旅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 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三、 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三、 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 平等原则是自愿原则的前提条件 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平等 三、 旅游合同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 缔约当事人自由 缔约自由 缔约内容自由 缔约方式自由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选择裁判方式的自由 四、 旅游合同的内容 标的 数量和质量 价款和酬金 履行的期限、地点与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一、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   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也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谈话或口头表述的形式订立的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口头形式。一般而言,旅游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二是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的方式表现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的形式。   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除采用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以外,还有推定形式与默示形式。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也即要约人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这种意思表示必须达到“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接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要求。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也称“订约提议”或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 1.要约的概念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是一种旅游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也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要约人所希望订立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果承诺人表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二是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有缔约联系,负有“附随义务”,如果造成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的约束。 2.要约的条件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二是要约邀请所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在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3.要约邀请及其特点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一般认为,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做出;二是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三是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四是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 三、旅游合同的担保 担保形式 定金 保证 违约金 抵押 留置 一、旅游合同的生效   旅游合同生效是指旅游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一方面表现为对合同当事人有约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