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 19524435

10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课件(共32张PPT) 《旅游法教程(第五版)》同步教学(高教版)

日期:2025-09-21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94次 大小:34341262B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2
高教,教学,同步,旅游法教程(第五版),PPT,导游
  • cover
(课件网) 旅游法教程(第五版) 旅游法与旅游法治建设 1 目录 Contents 旅游法教程 旅游法的一般理论 2 旅游者概述 3 保护旅游者的相关法律制度 4 旅游公共服务 5 旅游安全 6 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7 旅游经营者 8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10 旅游合同 11 旅游价格法律制度 12 竞争法律制度 13 旅游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14 旅游监督管理 15 旅游纠纷及其解决 16 旅行社法律制度 9 第十章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本章导言 导游的工作关系到旅行的成败、旅游者旅游体验的满意度、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甚至国家的旅游声誉。对导游的执业资格和行为进行规范,是重视旅游法制建设国家的通行做法。本章依据我国 《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介绍了导游的相关概念、执业许可制度、执业管理制度等内容。 1. 了解导游的概念及类别 2. 理解导游资格考试制度的相关规定 3. 理解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掌握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导游从事领队服务条件的相关规定 5.掌握导游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导游的概念与类别 初级导游 中级导游 高级导游 特级导游 按技术等级划分 专职导游 兼职导游 按职业性质划分 外国语导游 中文导游 按使用语言划分 (一)导游的概念 我国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导游指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吉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导游的类别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概述 (一)导游执业的条件 《旅游法》第37条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经过导游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是从事导游职业的前提条件;依法取得导游证是进行导游活动的必备条件。 没有取得导游证,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导游活动;陪同旅游者旅行、游览,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和其他旅游服务是导游职业的具体内容。 二、从事导游的条件和原则 狭义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概述 (二)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 二、从事导游的条件和原则 狭义 依法进行导游活动受法律保护 01 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遵循职业道德 02 从事导游职业不受地域限制 03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概述 (一)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 1. 对导游的管理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导游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相应管理权。 2. 对景区、景点导游的管理 景区、景点导游,指在旅游景点、景区的范围内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服务的人员。对这部分导游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管理条例》第26条制定。 三、导游的管理 狭义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概述 (二)旅行社的管理 《旅行社条例》第32条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三、导游的管理 狭义 [案例10-1]某日,上海六句老人张越参加了上海长江旅游公司组织的成都、长江三峡游。某日下午,旅游者抵达武汉后,导游嘱咐大家:返沪的江申6号轮当晚8时起航。时间充裕,张越等10名游客在武汉江河饭店喝茶聊天。6时25分左右,一声“轮船6点半开航,你们还不赶快跑!〞的高呼惊呆了在场的旅游者。惊慌失措的一行人拿起行李一路狂跑。奔进码头后,张越刚卸下背包,便扑倒在地、气绝身亡。医院对其死因诊断为:呼吸心搏骤停。事后得知,轮船并未提前起航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