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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二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 一、合同与旅游合同概述 二、旅游合同的订立 三、旅游合同的效力 四、旅游合同的履行 五、旅游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与解除 六、旅游合同的责任 第一节 合同与旅游合同概述 一、 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含义 (1)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 (3)合同调整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是平等主体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3.合同以产生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相关知识连接】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把合同分为以下15种类型: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二、旅游合同 (一)概念 旅游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旅游合同的特征 1.旅游合同主体一方的特定性 2.旅游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法规明确规定 4.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5.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6.旅游合同为无名合同 (三)旅游合同的种类 根据旅游者出游的一般形式可以将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包价旅游合同是旅游者全权委托旅行社按照其要求提供旅游服务的合同,旅行社负责对整个旅程进行计划和安排,并计算出整个旅游行程的费用,旅游者在支付所需的价金之后就可以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旅行。 代办旅游合同是旅游者委托旅行社代办部分与旅游有关的服务而订立的合同。 【相关知识连接】 旅游合同立法 1979年德国首先开始颁布旅游契约法。我国在制定《合同法》时对是否在该法中规定旅游合同有两种观点:一是旅游业正兴旺,需要立法规制;二是认为旅游合同立法还少见,并且缺乏经验,在即将制定的旅游法中规制。故现在的旅游合同主要参考《合同法》。《合同法》第124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一、旅游合同的主体资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整个民事能力制度的基础,包括行为能力、意思能力、责任能力。 a.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c.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a、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或16-18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上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岁和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 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订立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三、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旅游合同的订立程序与其他合同一样,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 ⒈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①要约应当是由特定的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或不特定受要约人发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