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旅游法规:理论与实务 (第四版) 1 旅游法规基本理论 1法的基本理论 2经济法基础 与地位 6 旅游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律制度 7 旅游资源保护 法律制度 7旅游合同法 8旅游安全与保险法 9酒店业特别交易法 10酒店业管理法 11酒店业竞争法 8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课程内容与章节安排 3 4 2 9 旅行社与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权利救济法律制度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5 10 旅游交通运输管理 法律制度 旅游安全与保险 法律制度 旅游饭店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目的与要求 本章将我国统一合同法的基本理论与《旅游法》中的“旅游服务合同”相结合,介绍旅游合同的概念及特征,要求学生领会旅游合同订立和履行,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以及违反旅游合同责任的基本理论,并能够运用合同法的理论分析旅游业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章节内容 第一节 旅游合同概述 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订立、履行 第三节 旅游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 第四节 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旅游合同是指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概念旅游合同第一节 旅游合同法概述 --旅游合同关系主体是具有平等资格的当事人 --旅游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 --旅游合同关系客体是旅游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依法订立的旅游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 旅游合同的类型 ◇以互负给付义务: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以权益取得的代价: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以合同成立标的交付:实践合同/诺成合同 ◇以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与从合同 ◇以法律设在规范并赋予名称: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以法律对合同的特定要求: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也不适用合同法。 第二,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婚姻、收养、监护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依法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的法律行为。 ﹡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遵守商业道德 ﹡形式:口头/书面/其他 ﹡程序: --要约 --承诺 --要约邀请 ﹡内容: 标 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 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途径。 ﹡格式条款: 概念、利弊、提供者的责任 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时的采用。 二、合同的履行 即完成合同的行为,或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 1.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标的)原则(种类物/特定物) --适当履行(条款)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2.合同履行中的担保 旅游合同履行的担保是指订立旅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旅游合同的切实履行而共同协商确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附属性 --补偿性(惩罚性) --选择性 ﹡担保的种类 --定金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3.合同履行中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这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