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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课件(共31张PPT) - 《旅游政策与法规》同步教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日期:2025-10-20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35次 大小:320512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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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3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3.1 旅行社管理制度 3.2 旅行社经营制度 3.3 3.1.1旅行社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制定及其实施 国务院从2007年起开始起草《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该新《条例》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的基础上,于2009年2月20日公布。 (二)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我国目前对旅行社的管理采取的仍然是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体制。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三)新《条例》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又称法律的效力,指法律在哪些范围内发生效力,包括空间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和时间范围。新《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3.1.2 旅行社的分类及开办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其业务经营范围 1.旅行社的概念及其特征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行社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行社的业务是从事招徕、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 (3)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2.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主要包括安排交通服务;安排住宿服务;安排餐饮服务;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导游、领队服务;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同时,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1)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2)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3)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4)其他旅游服务。 (二)旅行社的设立及审批 1.旅行社的设立 (1)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②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③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①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并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②服务网点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设立服务网点的区域范围,应当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社不得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外,设立服务网点。    ③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新《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④设立社应当与分社、服务网点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设立社应当加强对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管理,对分社实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招徕、接待制度规范,对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   ⑤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2.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新《条例》降低了旅行社的准入门槛:一是取消了现行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分类;二是简化了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批程序,三是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注册资本统一规定为人民币30万元;四是取消了现行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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