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19883056

7.1自由平等的真谛课件(共28张PPT)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日期:2024-04-30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44次 大小:4381827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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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7.1 自由平等的真谛 总议题:法律为自由平等保驾护航 分议题一:明辨是非,法眼寻自由 分议题二:一视同仁,法眼看平等 分议题一:明辨是非,法眼寻自由 分议题一:明辨是非,法眼寻自由 谈谈你对自由的理解。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毛泽东 自由只存在于束缚之中,没有堤岸,哪来江河? ———金斯伯格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孟德斯鸠 学习笔记: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什么? 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分议题一:明辨是非,法眼寻自由 议学活动一:请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交流以下问题。 1.思思的哪些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他和家人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请你帮他支招。 【案情回放】 就读于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小杰(化名)在学校午休时段,趁同班同学思思(化名)起身说话,偷偷将其椅子向后拉,摔倒后,思思称出现头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学校迅速通知双方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思思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问题。 (注:两位同学已满12周岁,平时学校已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学生的安全文明法治意识) 抽同学凳子让他摔倒 第一千零二条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四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法律诵读: 事故发生后,小杰父母向思思父母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某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议学活动: 如果你是审理本案件的法官,你将如何审判此案件?请说明理由。(小组讨论,小组代表做好记录,时间3分钟)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议学活动:如果你是审理本案件的法官,你将如何审判此案件? 请说明理由。(小组讨论,小组代表做好记录,时间3分钟) 某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杰父母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学校担责? 法官认为:事发前,思思和小杰所在的学校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日常规则细则、做好入学纪律教育、在教室张贴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文明班级评比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治意识,足以见得学校在平时已尽到纪律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职责。事发时为午休时间,虽然每层楼仅由一名教官管理,但中学生入学时均已年满12周岁,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及陪思思就医。因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审判结果,总结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学习笔记: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1)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2)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总结: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法治与自由既相互联系,又不可分割。 小杰及其父母对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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