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19886903

【核心素养目标】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薪火相传有继承-教学设计(表格式)

日期:2024-05-19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99次 大小:246425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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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高中政治 年级 高二年级 学期 秋季 课题 薪火相传有继承 教科书 书 名: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教材 -出卷网-:人民教育-出卷网- 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 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共处的精神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培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谦让的中华传统美德。 2.科学精神: 我国继承制度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3.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要求,培养法治意识。 4.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为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 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2. 遗嘱继承的意愿与遗赠。 教学难点: 1. 析产后的财产才是可继承的遗产。 2. 遗嘱不等于遗嘱继承。 教学过程 一、教材分析 本课内容是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中的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二框的内容。本框共安排两目的内容: 第一目“法定继承有顺序”。教材通过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等内容,介绍了继承、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含义,以及继承人清偿责任的内容、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不同内容,并详细介绍了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二目“遗嘱继承重意愿”。教材通过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等内容,介绍了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含义以及遗嘱的形式,阐明遗嘱处分财产的意义。 二、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 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共处的精神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培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谦让的中华传统美德。 2.科学精神: 我国继承制度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3.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要求,培养法治意识。 4.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为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法定继承的范围、顺序,遗嘱继承的类型 教学难点:析产;遗嘱继承与遗赠 四、教学过程 【子议题一】 遗产分割从法律 法定继承有顺序 【议学情境一】谢家继承关系之一 谢某与王某生有两子谢大谢二和一女谢三,还收养了一个女儿谢四尚在幼年。2020年,王某没有立下遗嘱就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亡。死后留下一辆车、一套房等财产共计180万元,另获得死亡赔偿金50万元,以及按揭买房的银行贷款40万元。 【议题一】以上哪些是王某的遗产?该如何分配?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议学提示】 1.继承人:谢某、谢大、谢二、谢三、养女谢四 2.被继承人:王某 3.遗产:18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先析产,其中的一半是谢某的个人财产,剩下的80万元才是王某的遗产; 4.死亡赔偿金50万元不是生前遗产,是对近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议学总结: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继承关系: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③遗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与债务: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1)继承权的取得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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