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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税 课件(共62张PPT)- 《税法(第11版)》同步教学(人民大学版)

日期:2025-10-02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12次 大小:444569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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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税 法 第十二章 其他税 第一节 房产税的计算 1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3 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4 第五节 车船税的计算 5 * * 第十二章 其他税 第六节 印花税的计算 6 第七节 契税的计算 7 第八节 烟叶税的计算 8 第九节 社会保险金的计算 9 10 第十节 环境保护税的计算 9 11 第十一节 船舶吨税的计算 * * 其他税 第十二章 第一节 房产税的核算 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 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这种不动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向房产产权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类税。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 * 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 (三)房产税的税目税率见表12-1 表12-1 房产税的税目税率表 * * 一、房产税的基本内容 (四)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2.纳税地点 房产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五)纳税义务时间 (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 *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 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 * 其他税 第十二章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核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 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 (一)税目税率 表12-3 土地使用税的税目税率表(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计税依据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纳税地点 (五)纳税期限 (六)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 * 其他税 第十二章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 一、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 耕地占用税是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的税金。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属行为税范畴。国务院颁布《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执行。 (二)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征税范围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期限 * *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二)税率 1.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 2.税目税率 * *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地区,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标准的50%。 (三)应纳税额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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