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20135117

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3 9.1认识质量互变规律 课件(共17张ppt)

日期:2024-05-20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96次 大小:1070941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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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选择性必修三 第九课 理解质量互变 9.1认识质量互变规律 第三单元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预习提纲 1.了解量与质、量变与质变的含义 2.理解质量互变规律的内容 3.理解质量互变规律的要求 4.理解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辩证关系 5.遵循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是什么? 张乖崖在崇阳当县令,有一个官吏从库房中出来,张乖崖看见他鬓角旁的头巾下藏有一文钱。就盘问他,查出钱是从库房中拿出来的。张乖崖就命令下属杖打他。那个官吏说:“一文钱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能杖打我呢 ”张乖崖提笔评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查找与“”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类似的成语,从思维角度谈谈这些成语告诉了我们怎样的道理? (1)类似的成语:聚沙成塔、磨杵成针、持之以恒、防微杜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等等。 (2)道理: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又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探究与分享 1.质(区分不同事物的依据) (1)含义: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 (2)质的规定性(作用): 此物之所以为此物,并区别于他物,就是由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旦丧失了自己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它就不是原来的此物而变成了他物。 【注意】认识事物的质,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矛盾的特殊性决定 根本性质 【例1】:为了区别人和动物,就必须认识人的质的规定性和动物的区别。人的质的规定性:人能思维、会说话并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 【例2】: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及同其它经济成分的关系,决定了我国经济基础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一、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 2.量(区分相同事物的依据) (1)含义: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 (2)量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例如:事物的大小,质量的多少,运动的快慢,温度的高低,以及分子中原子数量的多少和排列组合方式等。 (3)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载体 有人认为“量的增减定会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 一、质量互变规律的含义 注1:量不只是指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注2:“质”和“量”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定性。 同步训练 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下列关于“质与量”的说法正确的有: ①量就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②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③量的规定性不同于质的规定性,量的增减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④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质 量 区别 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 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 决定因素: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主要方面) 质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 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不是直接同一) 能区别不同的事物。 可认识同一事物 联系 ①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 ②质和量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规定性。 ③质、量都是一定事物的质、量,都离不开特定的事物。“纯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维的抽象中。 【知识整合】比较质与量 习近平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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