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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其他税收 课件(共55张PPT)- 《财政学(第四版)》同步教学(人大版)

日期:2025-01-10 科目: 类型:课件 查看:54次 大小:1175552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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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十一章 其他税收 本章要点 财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 遗产与赠与税 资源税 环境税 第一节 财产税概述 知识框架 一、财产税历史沿革 二、财产税的特点 三、财产税的分类 四、财产税相关问题分析 一、财产税历史沿革 早在古罗马时期,罗马帝国就已开始根据公民的财产数量进行征税了。早期的财产税主要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课税,且多为从量计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 财产逐渐分化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又分化为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一些国家开始对动产进行课税,课税的方法也由原来的从量计征,发展到依财产价值实行的从价计征。 12世纪后,鉴于动产的大量增加,欧洲国家将土地税和动产税合并,设立了对包括各种财产种类在内的全部财产课征的一般财产税。 多数国家征收的一般财产税实际上又成了单一的土地税;而有些国家则改为征收土地税、房屋税、不动产税等个别财产税。 二、财产税的特点 (一)财产税的优点 (1)财产税税源充裕、收入稳定。 (2)财产税符合公平原则。 (3)财产税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 (4)征收财产税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发展。 (5)征收财产税能够弥补所得课税与商品课税的缺漏。 (二)财产税的缺点 (1)财产税并不公平。 (2)财产税的收入弹性小。 (3)财产税会阻碍生产发展。 (4)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成本过高。 三、财产税的分类 (一)财产的类型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这里的财产是指某一时点财产的存量,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态会发生改变的财产。 动产,是指人们占有的除不动产以外的所有财产,它可以分为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 (1)有形动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动产,如机器、设备、家具、首饰等。 (2)无形动产,是指股票、债券、存款、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没有实物形态的动产。财产税的征税范围基本没有包括无形动产。 (二)财产税的种类 1.以课征范围为依据的分类 (1)一般财产税,也称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在某一时点的一切财产进行综合课征。 (2)个别财产税,也称特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一类或几类财产(如土地、房屋、资本等)单独或分别进行的课征。 (3)财产转移税,是对财产所有权的变更进行的课征 2.以征税对象为依据的分类 (1)静态财产税。这是对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按其数量或价值进行的课征。 (2)动态财产税。这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如继承、赠与和增值)进行的课征。 3.以课征标准为依据的分类 (1)财产价值税。这是按财产价值课征的税收,其价值课征标准一般有财产总价值、财产净价值、财产实际价值等几种。 (2)财产增值税。这是对财产的增值额课征的税收,即不考虑财产的购入和净值,只对财产增加的价值部分征税。 4.以计税依据为标准的分类 (1)估定财产税,是指对应税财产的估定价值进行课征。 (2)市价财产税,是指对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财产,按照应税财产的市场价值或售价征税。 四、财产税相关问题分析 (一)财产税的负税人问题 较早的观点认为,财产税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土地课征的;二是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土地的“利用”)课征的。 对土地所课征的那部分税应完全由征税时(预计征税时)的土地所有者负担; 对土地上建筑物所征部分的负担将会转嫁给其他的使用者。 第二种观点认为,税负(至少是对建筑物课征部分而言)基本上落在资产全部的持有人身上。 (二)资源配置效应问题 一般认为:对土地课征的部分是中性的,但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课征的那部分会抑制对土地的利用。 (三)财产税是不是对地方服务的付费 有人主张财产税是一种地方性公共服务的价格,但这会带来新的问题。 在财产税制下,地方性公共服务的价格取决于住房消费的数量,人们会以减少住房消费来降低他们支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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