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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思考: 视频中的校园欺凌事件侵害了陈念哪些权利?视频中以魏莱为首的施暴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学生所在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1、魏莱等施暴者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陈念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魏莱等人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规定,陈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魏莱等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陈念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地位、重要性、法律规定及区别是什么?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注意理解】: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身体层面)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精神层面) 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原因: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③荣誉权、隐私权 身份权: (1) 内容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注意:①自然人:姓名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 (2)要求: 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注意: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既包括身体健康又包括心理健康。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1)地位: 区分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3)侵权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探究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作为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1、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