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第1课时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目标】 1.了解国家机构,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增强 法治观念 2.能够结合案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及四个职权,明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 关的关系 3.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拥护人民代表大会,增强责任意识,主人 翁意识,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教学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正确区分其四项职权。 【教学难点】 正确理解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思考:(1)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回答) 教师总结:(1)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 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等。 (2)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二、新课讲授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 思考:(1)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2)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提示:(1)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2.教师强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民主 选举 人大代表 组 成 国家权 力机关 产生 代表 人民 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 权力,决定全国和各 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行政、审判、 检察等机关 具体行使管理国 家和社会的权力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 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使用国家权力的机 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 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法规定一定级别人大及其常委会行 使地方立法权。 归纳:法律的立、改、废 举例: 立(1)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改(2)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 正案》。 废(3)《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原来的《婚姻法》《合同法》等9部 法律将全部废除,其中的条文统统合并到《民法典》中。 P80探究与分享:(1)慈善法出台后,镇政府强制要求公职人员捐款的行为是否合法 (2) 慈善法的出台,反映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哪一方面的职权 提示:(1)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禁止开展下列募捐 活动:(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2)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归纳: 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 举例:P81 探究与分享 3.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 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 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即时练: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是(立法权) 2.表决通过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是(决定权) 3.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罢免的决定是(任免权) 4.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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