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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议题一:以案说法,明确公民诉讼权利惜 议学活动一:①被告人犯罪行为确凿,但其诉讼权利能不能被剥夺? ②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议题一:以案说法,明确公民诉讼权利惜 议学活动一: ①被告人犯罪行为确凿,但其诉讼权利是否被剥夺? ②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没有被剥夺,我国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当事人还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此外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 诉讼法体现的诉讼原则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项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体现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的权利,如民法典中的人格权,商事法中的股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等。 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相关链接:代理人和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