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模拟导写及范文:谈判的目标不是要“赢了对方”,而是要“赢得对方” 【原题再现】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德国著名谈判专家马蒂亚斯·施汉纳指出,在所有的谈判技巧之上,有一条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谈判的目标不是要“赢了对方”,而是要“赢得对方”。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与思考 请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 800字。 【文题解析】 材料前半句只是渲染观点的权威性,最终推出一对概念:“赢了对方”与“赢得对方”,引导我们指责前者,褒扬后者。 “赢了对方”,就是战胜对方,即让对方的意图(利益或自尊心)无法实现。至于己方意图是否实现,不是本质因素,可以做出不同理论推演。如不惜牺牲己方利益也要抑制对方需求,那就可以轻易论证“赢了对方”的想法的错误。如果是己方获利多于对方(在“双赢”基础上多赢一点)而造成的“赢了对方”,则需要从人性好强和人情关系的角度论说。这可以联系到传为富兰克林的一句格言:“辩论或反驳中,也许你赢了对方,但那样的胜利是空虚的———因为你绝对无法赢得对方的好感。”(戴尔·卡耐基《人性的弱点》) “赢得对方”可以补充完整为“赢得对方的好感”“赢得对方的青睐”“赢得对方的信任”“赢得对方的尊重”等等,这样把“赢得”的东西落实为精神层面的东西,就自然超过了“赢了”所获得的物质利益,使得材料观点得到证明。 如果笼统地说“赢得对方”,那就是俗话说的把对方拿下。光明的策略,是和对方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阴暗的招数,就是把对方套牢,让对方对自己形成人身依附,然后为所欲为。 后者很像中国古代黄老一派的权谋之术:表面上装傻吃亏,对利益不计较、不在意,其实是示弱克强、以予为取。但现代人谁都不傻。对方只是要你的钱,你却要他的人———这怎么可能呢?从这个角度,倒可以批判材料的观点,来论说一味追求“赢得对方”(包括“赢得对方好感”等等)反而会招致对方的反感或戒心,不如直接在利益层面争个面红耳赤来得清清爽爽。 那只有选择前面那种光明的策略,就是与对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失去了利益,获得了人脉,是我们容易接受的观念。但现实中,“让一点吧,交个朋友”这样的表达,都是讨价还价者希望对方舍弃一点利益。这不是因为大家都短视,而是人际关系远没有当下的利益来得确定。 如果己方希望通过人际关系获利,那就是早晚要让对方吃亏,那终极的目标还是“赢了对方”而不是“赢得对方”。如果真心希望两者合作共赢,那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没有所谓“赢得对方”了。 这样看来,“赢了对方”固然有隐患,“赢得对方”确实很理想,但要为后者而放弃前者,则是舍近求远,让人为难。另外,“赢得对方”是比“赢了对方”更难做到的事,以此为谈判或其他沟通的目标,立意虽高,实践不易。 【考场范文1】 让对手们既“貌恭”又“心服” 诸葛亮七擒孟获,前六次均放他回营,他知道,自己只是“赢了孟获”,而第七次才真正“赢得孟获”,孟获自此忠心耿耿。因此在人生的竞赛中,“赢得对方”才是真正的胜利。 “赢”表示胜利,赢了对方,即“我”取得胜利,却并不代表“赢得对方”。对方心中不服,是对方认为自己有能力取得胜利。而为了“赢得对方”,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实力,战无不胜,从而让对手心服口服。再以诸葛亮为例,与周瑜、司马懿之间的智慧对决中屡占上风,无论是那句“既生瑜,何生亮”,还是面对空城选择退兵的悔恨不已,都体现了两位军师既无奈,又佩服的心理,此乃真正“赢得对方”。正是因为诸葛亮的非凡智慧和用兵之道,才赢得了同行的赞赏,因此注重自身硬实力的提升,才能助我们“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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