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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统编版)思想政治 1 2 3 4 5 6 7 核心素养 新课导入 问题导引 讲授新课 本课小结 课堂练习 1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政策,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理解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2 新课导入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侯国跃 民法典以权利为主线,每一个条目都渗透着权利的气息,它既是“权利宣言书”又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家园。 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 财产权利 我国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把人身权利放在财产权利之前,突出对人身权利特别的重视。民法典第109条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当作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这在全世界其实还是第一次,是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亮点之一。 3 问题导引 1.什么是人身权?为什么要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什么是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依据是什么?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3.什么是肖像?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的依据是什么? 4.什么是名誉?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要求是什么? 5.什么是隐私?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的要求是什么?保隐私权有什么意义?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为什么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原因)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2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最基本) 人身自由(生存的起码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包括狭义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人格尊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些不是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 (自然人) 2.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注意: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 2 讲授新课 3.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意义)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致死) (致残) (致病) 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P7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 讲授新课 (三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