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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不可违 课件( 22张ppt)

日期:2025-02-09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42次 大小:3053111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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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5.1法不可违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法律知识竞赛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P46页1分钟。 问题设置: (1)法律规定了什么 (2)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3)什么是人们的行为底线 法律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小结: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一、违法行为的①含义②分类 对子讨论: 请同学们自学教材P48,思考: 1、什么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分为哪几类? 一、违法行为的①含义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个人如果缺乏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就难免做出违法的事情。 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欠债不还。 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民事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②分类 侵犯他人肖像权 法律知识小百科 民事责任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违法上访 2.行政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的②分类 法律知识小百科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 3.刑事违法行为 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的行为。 抢劫 蓄意投毒 一、违法行为的②分类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 周永康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page 15 模拟法庭 管制 拘役 无期徒刑 死刑 有期徒刑 主刑 刑罚的种类 不关押,限制自由,人民和群众监督改造 1~6个月 就近关押 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 监狱 只能单独使用 page 17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附加刑 可同时使用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 刑罚的种类 page 18 ①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分为: 民事违法行为 01 行政违法行为 02 刑事违法行为 03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欠债不还) 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的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分类 判断:以下行为是否违法? 镜头一:朱某在校园操场拾到苏某的手表,拒绝归还。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 镜头二:李某等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起哄、打闹、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展示不文明标语。体育馆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的处罚。 镜头三: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持刀强夺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1000多元。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较轻) ②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为: 犯罪———刑事违法行为(危害程度较严重)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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