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教学设计) 【核心素养】 1.归纳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识劳动合同的意义。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科学精神) 2.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遵循劳动法的原则。(法治意识) 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法治意识) 4.培养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公共参与) 【教学目标】 1.列举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 2.阐述劳动法的原则。 3.明确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原则和要求,增强自觉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法治意识。 【教学重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劳动合同的效力。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温故知新: 师:请同学们观看此结构图,明确本课的所处的位置,请一位同学把民法部分的主干知识帮助大家回忆一下。 生:民法部分我们围绕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学习了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如何明确并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正确处理家庭婚姻关系...... 师:民法部分我们是作为一名社会的组成的人员,学习了如何运用民法规则来处理民事法律关系,将来我们走上工作岗位,成为一名劳动者,还希望我们能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知道我们作为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以及如何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下边我们观看一段视频,视频中的这些劳动者是怎样形容自己的打工生活的,将来我们若遇到这些情形该如何去处理? 二.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我的未来不是梦打工版 三.新课讲授 师: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打工者对自己处境的无奈叹息到最后的奋起反抗以及对未来工作的美好期盼,看过这部电影的同学可能会对未来的打工生活生出一丝抵触,但是我们要知道,关于劳动者,立足职场是有“法”宝的——— 板书:一.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探究与分享: 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条件为理由,拒绝她面试,邱某以平等就业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未对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仅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伤,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思考:1.分析该烹饪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 2.该烹饪学校违背了《劳动法》中的什么原则 生:阅读教材P60-61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1.法律和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法律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2)国家保障: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3)劳动法律、法规的意义: 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法: (1)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劳动者: ①含义: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A、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B、表现: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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