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犯罪》 学历案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 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二框《预防犯罪》学历案 一、课前准备区 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版)法治观念中的“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用法意识和行为”“生命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健康人格中“理性平和”部分“开放包容,理性表达意见,能够换位思考”。总目标中的“能够具有基本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知道与学生生活密切的相关的法律”“能够初步意识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遵守规则和法律规范,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预防意外伤害”。学段目标中的“法治观念”部分“认识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犯罪的特征和后果,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了解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 学习目标 1.通过案例分析,能说出犯罪的特征及刑罚的种类;能运用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评判实际案例,提高分析探究能力。 2.通过分析材料,能说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表现及危害;通过小组合作,能归纳出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从而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3.通过对陈某的案例分析,认识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学习重难点 重点: 犯罪的含义特征 难点: 从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 如何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评价任务 1. 通过小组合作,对案件进行判决,能够说出犯罪的特征及刑罚的种类 2. 分析材料,说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表现及危害 3. 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小组合作,归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学法建议 1.积极参与课堂活动,结合课本,并阅读相关材料,围绕问题开 展探究; 2.本课重难点可通过积极参与环节一、二突破,课上明确道理、 增强意识,课下结合生活实际突破。 课前预习 1、课前查一查,刑法规定的什么行为是犯罪,对犯罪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2、了解民法典、刑法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规定 3、尝试构建本课的思维导图 二、课中任务区 环节一: 了解罪与罚 活动一:请你来当法官 案例一:8月15日,王某去朋友家聚餐,在朋友家小区被楼上某住户一盆脏水泼中,王某身体未受伤害但浑身湿透让王某气愤不已,遂报警,警方最终确认是该栋11楼居民孙某为图省事,将家中污水随手泼至楼下。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某将孙某告上法庭。 案例二:3月1日,江苏某地家住三楼的徐某与王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一时激愤,将一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听到质问声后,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气愤的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案例三:2023年6月22日晚,28岁的小娄到长春看望朋友,在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在此之前,周某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和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两人。 请每个小组任选一个案例,结合《民法典》、《刑法》的规定来当小法官,对三个案例进行判决,并说一说判决的依据(活动时间6分钟,各组派代表上台宣读) 任务一:总结犯罪的含义和特征 拓展: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明确,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年12月1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多元。2024年10月21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有了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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