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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练习(含解析)-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5-03-07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试卷 查看:95次 大小:43598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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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练习 一、单选题 1.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女士订立遗嘱必须将她名下的财产将由母亲和继父共同继承 B.吴女士可以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C.如果继父孩子未成年,吴女士的遗嘱需要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其母亲在再婚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张男与李女恋爱一年后,李女提出分手遭张男威胁,无奈遂与张男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二年,李女怀孕,欲给孩子取名李一,遭张男强烈反对。争吵两个月后,张男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男与李女的婚姻虽已经登记,但因胁迫而无效 ②张男与李女结婚时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可撤销 ③李女的姓名权受侵害,双方应协商决定孩子的姓名 ④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张男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刘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是再婚夫妻。杨某甲、杨某乙是杨某与前妻的女儿。杨某生前订立遗嘱,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供其永久居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负有配合刘某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 ②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根据杨某生前订立的遗嘱,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 ④刘某去世前,可订立遗嘱,将该房屋的居住权转赠给第三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赵获奖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甲商店有权将其印在广告上 ②乙公司的一项实用新型技术取得了专利,可获得10年保护期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向他人流转土地,实现了物的交换价值 ④丁在婚内创作并发表小说,离婚后拿到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张丹与张浩是姐弟,从小关系亲密。张丹名下有一套本市房产,长期设定有抵押登记,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把这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后来,夫妻俩向张浩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明自愿将张丹名下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张浩,并随时可办理公证手续。据材料信息可推断( ) A.张丹名下的该套房产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张丹必须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C.如果办理了公证手续,该房产的所有权随即发生转移 D.张浩可居住该房屋,但对该房屋尚不具备处分权 6.刘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2024年3月12日,刘某因受伤昏迷被送到某医院治疗。出院时尚欠医疗费七万余元。因暂时未能筹集到剩余医疗费用,妻子李某遂向医院申请分12期付款,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后刘某去世,李某认为该医疗费属于丈夫生前个人债务,拒绝支付剩余欠款。为此,医院将李某告上法庭。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应当偿还 ②李某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 ③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李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王某与林某再婚后生育一子王甲,王某与前妻生育一女王乙,林某与前夫生育一女李丙,李丙一直与奶奶共同生活,王甲、王乙由王某与林某抚养长大。王某生病期间,主要由林某照顾。王某去世后,房产(与林某婚内购买1套商品房)继承产生纠纷。本案中( ) A.王某未立遗嘱,林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B.林某因为履行了主要抚养义务,应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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