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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家和万事兴课件(共30张PPT+1个内嵌视频)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5-03-07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23次 大小:34491679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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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前 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 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睦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P42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2016年12月12日,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2018年2月14日,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探究与分享】 (1)不成立。 (2)原因: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此案中,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可能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案例: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案例解析: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案例解析: 子不教父之过———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议题一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中的亲属关系 P42末段 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问:这些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对父母的要求:只生不养违法,只生养不教育违法,虐待子女更担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3) 监护职责(义务): P43二段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P43相关链接2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P43一段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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