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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原卷版 解析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5-04-05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试卷 查看:51次 大小:2317983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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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 【答案】C 【详解】A: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遗赠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故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杨某的房产,A排除。 B:口头赠予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因此该赠予是有法律效力的,张某可以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B排除。 CD:杨某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因此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C正确,D排除。 故本题选C。 2.2024年7月20日,母亲王某久病医治无效逝世(父亲陈某两年前已去世,王某和陈某的父母早已过世)亲生女儿陈乙与养女陈甲二人就父母名下一套房产分割纠纷诉至雨花区法院。陈乙持有母亲王某的遗嘱,该遗嘱是2020年9月由陈乙根据母亲王某口述打印并签名捺手印的遗嘱,遗嘱写明房产全部归陈乙。依据《民法典》法院应判决( ) ①有王某签名捺手印,遗嘱有效,房产应判给陈乙 ②打印遗嘱无效,房产应判给陈甲陈乙 ③父母名下的房产全部归母亲王某,房产由陈甲陈乙共同分割 ④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等享有继承的权利,房产应由陈甲陈乙均分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打印遗嘱无效,房产由法定继承人陈甲、陈乙共同继承,①排除,②正确。 ③: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亲陈某去世时,陈某的遗产份额应由王某、陈甲、陈乙共同继承,并非全部归母亲王某,母亲王某去世后,房产应由陈甲、陈乙继承,③排除。 ④:法律规定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等享有继承的权利,故房产应由陈甲陈乙均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甲乙结婚后,甲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两个月后乙怀孕,甲不幸被确诊为癌症,甲要求乙终止怀孕,乙不同意。后甲留下遗嘱,该房屋归乙和自己的父母所有。后甲死亡,乙生下孩子跟母姓。关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甲的父母不同意孩子随母姓,有权要求变更随父姓 B.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应该遵循其遗嘱意思进行分配 C.甲的遗嘱是无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乙和孩子继承 D.甲的遗嘱没有给未出生的孩子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 【答案】D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甲的父母无权要求变更孩子的姓氏,A排除。 B:房屋在甲乙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排除。 C:甲的遗嘱部分无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C排除。 D: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甲的遗嘱没有给未出生的孩子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D正确。 故本题选D。 4.孙某与袁某有婚生子孙甲、养女孙乙,有房产和存款若干。2005年孙某患病不能自理,住院至去世15年均由袁某护理。孙甲长期在狱中服刑。孙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定居,孙某住院期间仅探望几次。孙某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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