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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法治国家课件(共27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3

日期:2025-04-0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93次 大小:121249398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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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八课 第一框 法治国家 ———从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说起 3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警方通报“初中生杀害同学案”。 通报显示:案件发生于3月10日,案发次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目前未发现有成年人参与作案。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 舆论上,公众早已对这几名残害同学的“少年杀手”义愤填膺: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不杀三个小恶魔不足以平民愤” “这种恶魔心理素质极好,长大必是祸害,判无期”…… 有法律人士认为,三恶魔极可能被从轻发落,可能轻的难以想象。他说,不要说极刑,就是无期也不可能,甚至有人认为最多也就10年;出来的时候23岁,刚好青春年华,娶媳妇儿,生孩子,一点事不耽误,还可以继续为非作歹。 当然也有人认为,罪有因得没错,但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 那么,对于未成人恶性犯罪,应该如何量刑? 议题一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量刑? 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修正案早有规定,并且在2020年作了修订———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虽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央视网公众号曾发表文章《三名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要讨论的地方有很多》。 但负多大责任、甚至不可能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文中称:从社会预期上讲,该案进入刑事程序符合人们对正义的公共认知,应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准确处置,不完全因年龄左右对嫌疑人罪责刑的判断。 由本案出发,非常有必要再次开启未成年人“恶意补足年龄原则”的讨论。这个原则源于英国,也即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对原则上被推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如果有充足证据能够证明其在实施犯罪时具有恶意,那么前述推定就会被推翻,仍然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当前刑法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究刑责的规定是十分机械的,……它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就像用身高去决定儿童可以享受到何种乘车优惠一样,导致了受害人在讨回公道这件事上完全是看运气,家属只得祈祷行为人在犯罪时已经满足了刑事责任年龄。这种使法律天平更偏向保护嫌疑人一方的设计,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亦使得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产生诸多诟病,进而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形成了对公平正义的质疑。 14岁至16岁对八种严重犯罪负责也好,12岁至14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致残,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负责也罢,都需要在原则之外考虑例外,在普遍之外考虑特殊。 议一议: 央视评论暴露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存在什么问题? 结合媒体对这几名残害同学的“少年杀手”量刑的讨论及央视评论,你认为法治国家应该是什么样的? 议一议: 央视评论暴露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存在什么问题? 结合媒体对这几名残害同学的“少年杀手”量刑的讨论及央视评论,你认为法治国家应该是什么样的? 存在的问题: 法律保护缺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法律部分内容机械,不合良法标准; 立法滞后致使国家司法机关司法过程中机械执法,不考虑普遍中的特殊情况 被施暴者的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进而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形成了对公平正义的质疑,从而产生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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