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六课第五课时教学设计 课题 6.5 国家司法机关 单元 第三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 学习 目标 通过时政新闻【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引导学生关注新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明确本课学习主题。 2.通过梳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行使职权的要求以及作用。 重点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难点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作用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新课导入 时政新闻: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过渡语: 余华英被执行死刑,这是司法机关用正义告慰所有受害家庭的表现!这节课,我们就通过“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学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聆听 思考 引导学生关注新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讲授新课 讲授新课 一、人民法院 1、梳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时间线 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思考: 为何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而不是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等国家机关?(提示:人民法院的性质)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经历了哪些法院? 被害人包括很多网友都认为,余华英罪大恶极,“都是死刑,还有必要发回重审吗? 总结:(1)人民法院的性质以及组成 人民法院行使职权的要求 人民法院的作用 情景探究 思考: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审理了哪类案件,行使什么职权 总结:人民法院的职权 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③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④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二、人民检察院 1、梳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时间线(同上) 思考: 1.为何是检察机关建议重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余华英执行死刑,为何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提示: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总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2.情景探究: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 思考:人民检察院为什么能向人民法院追加起诉余华英的犯罪事实?(提示: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总结: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以及要求 学生认真思考,积极回答问题。 论 通过梳理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行使职权的要求以及作用。 板书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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