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题 第四单元 生活在法治国家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 11.1法不可违 课程标准 本课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法治观念”模块中“了解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作用,理解法治的本质及特征”,知道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公民要自觉遵守和捍卫法律。 课时教材 分析 《法不可违》是部编版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十一课《远离违法犯罪》第一框的内容,主要讲授违法行为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落脚点在学生应遵法守法、严于律己。第一框和第二框主要是知识内容的教学,重点介绍三种违法行为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学生知道违法必究,明确法不可违。第三框主要从行为层面,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做到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守法的社会公民。本框的内容为第三框的学习奠定知识基础。 学情分析 从学生的情况看,通过前面内容的学习,学生对法律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以及民法典的内容有初步认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学习本节课奠定了基础。学生不清楚违法行为的分类,易混淆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不了解民事违法行为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学生对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比较感兴趣,希望通过学习区分违法行为,并能在生活中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违法责任的明确。 教学难点:违法行为的辨别。 核心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通过对畸形体育饭圈的分析,让学生认识到“体育饭圈”不是“法外之圈”,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 法治观念: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学生能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 健全人格:感受到违法行为对个人、社会带来的伤害,能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 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设计思路 总议题 体育“饭圈”不是“法外之圈” 议题线情境线任务线知识线议题一 知-违法行为 议学情境一:在第34届乒乓球亚洲杯决赛现场,当王曼昱战胜孙颖莎夺冠后,一些球迷开始公然对王曼昱进行大声辱骂、诋毁。 议学情境二:球迷日夜围堵全红婵老家 议学情境三:比赛期间网络赌球 任务一:你如何看待该女子的行为? 任务二:这位女子的行为是哪种违法行为? 任务三:这些人的行为,可能会侵犯全红婵的哪些权利?涉及哪一项违法行为? 任务四:网络赌球的行为,是哪种违法行为? 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法不可违的原因) 违法行为的含义及违法行为的三种类型议题二: 担-违法责任 议学情境:运动员谈畸形饭圈的伤害 任务五:1、这些违法行为,给国家运动员造成了哪些伤害? 2、查阅相关法律,说说上述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和要求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新课 议学文字材料+视频:体坛快讯王曼昱战胜孙颖莎新闻。当王曼昱夺冠后,有人却在乒乓亚洲杯现场侮辱运动员。 观看视频,思考问题 设计意图 通过视频内容,引发学生对现象的思考,激发探究兴趣。 议题一 “公”与“私”的考量? 【议学情境】议学情境:播放视频 【议学任务】你如何看待视频中这位女子的言行? 【议学小结】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为人们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提供了方向指引。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议学任务】视频中这位女子的言行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议学小结】 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