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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单元复习目标 考点 课标要求 考向预测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知道履行义务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考察内容:探究基本权利的内容、侵犯权利的表现、行使权利有界限、依法维护权利、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法履行义务等。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明确行使权利的界限、方式和程序;知道违反法定义务要承担的责任;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内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Part 1 公民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主要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4)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5)其他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基础基本类小知识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3. 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4.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5.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政治权利 地位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 ①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②依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35 政治自由 内容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 内容 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 意义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注意事项 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途径 向人民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反映;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和骨关部门反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大众媒体进行监督;通过互联网在线交流形式反映等。 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 概念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地位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表现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住宅不受侵犯 原因 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宪法规定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原因 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有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②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内容 名誉权【侮辱、诽谤、报道的严重失实、评论严重不当】 荣誉权【剥夺、侵占、诋毁、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肖像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不营利而展示公开陈列、具有侮辱性行为等】 姓名权【干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