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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1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5-12-14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33次 大小:3810597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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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材料: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前两天,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究活动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议题一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特别注意】: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2. 人身权的内容 (1)分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自然人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 注意: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 身份权: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是什么: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为什么: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怎么做: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P7相关链接 注意:区分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 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依据: 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此外,夏某、林某和张某殴打他人触犯了刑法,高二学生达到了法定年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王某为了要回赌债,将周某的左手小手指砍断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 √ √ √ √ √ 【既学既练】 姓名肖像受保护 议题二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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