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保护人身权》 课题 保护人身权 主备人 备课人 教材 分析 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第四单元第十课第二框《保护人身权》。从人身权介绍民法典对人身权的保护,属于本课的分论。人身权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本框主要探讨了人身权利的范围和网络自媒体时代容易被侵犯的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本框也对学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维护自身的人身权,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学情 分析 七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并初步了解法律的内涵、特征和作用,初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观念,并具备主动观察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愿和能力,知道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认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 但因为生理和心理仍不成熟,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好奇、爱逞强模仿能力强、辨别能力弱,容易受网络信息和他人唆使产生不良行为等特点,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法律制度的理解比较肤浅,甚至存在认识上的错误。 青少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形成敬畏法律、认同我国法律体系优越性的法律情感,是青少年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素养。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教育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法治意识:能够结合具体案例,明确人身权的主要类型,阐明保护人身权的意义。 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责任意识:能够结合生活实际,说明民法典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意识。 教学 方法 合作探究法、小组讨论 重点 人身权利的分类及内容 难点 辨别不同的人身权利 教学过程 教学 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二次备课 新课导入 展示学生自编短剧《篮球场上的冲突》 七年级的小明和小辉是同班同学,原本关系不错,却因为一次篮球比赛产生了矛盾......(还原案例前半部分) 教师提问: 1.如果你是小明,此时会怎么做? 引出课题:“冲动可能违法,冷静才能维权”—今天我们从法律视角分析校园风波中来看如何守护人身权利。 学生回答:报告给老师;不是故意的,因为他是不小心。 通过视频,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新课讲授 议题一: 生命的不可侵犯之生命健康权 【案例剖析】 呈现案例后半部分:放学后,小明因体育课上与小辉的冲突心怀不满,叫朋友拦住小辉,双方动手。混乱中,小辉头部撞石受伤。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小辉父母将小明及其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明侵犯小辉生命权和健康权,担主责赔1.5万元,小辉因有过错自担5000元。小组讨论 1.“小明的行为为何从‘争吵’升级为‘侵权’?” 2.如果你是小辉,此时会怎么做? 【知识拆解】 侵权类型: 小辉的“过失碰撞”→侵犯身体权; 小明的“故意殴打”→侵犯生命权和健康权。 责任承担: 未成年人侵权,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被侵权人有过错可减轻责任(小辉争吵激化矛盾,法院认定5000元自担)。 议题二:从冲突到和解:正确的维权路径 (1)流程图梳理 通过PPT展示“校园侵权处理三步曲”: 第一步:发生冲突 → 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固定证据:伤情照片、证人证言) 第二步:协商赔偿(如医疗费、营养费)→ 进行调解(学校/社区介入) 第三步:分歧较大 → 诉讼(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之诉) (2)错误VS正确对比 (3)情景模拟 学生分组模拟“小明家长与小辉家长协商赔偿”。 教师巡视指导,强调“依法维权≠冷漠追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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