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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式教学】11.1法不可违 教学课件(共24张PPT)+教学设计+素材

日期:2025-05-23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13次 大小:14504137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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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法不可违》 课题 《法不可违》 主备人 备课人 教材 分析 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下册第 11 课《预防违法犯罪》是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承接前两课对法律的作用、法律保护公民权利的学习,引导学生从 “认知法律” 转向 “践行法律”,明确违法行为的界定与后果。 《法不可违》作为第一框题,通过分析违法行为的分类及法律责任,培养学生法律判断能力和规则意识,为后续学习《犯罪与刑罚》《严于律己》奠定基础。 学情 分析 七年级学生处于身心快速发展阶段,好奇心强,具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但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储备。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虽接触过一些法律现象,但对法律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对违法行为的内涵和分类缺乏深入理解。这个阶段的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开始追求自由和独立,然而对行为的边界和法律的约束认识不足,容易出现一些违反纪律甚至违法的行为。在教学中,要结合他们熟悉的生活场景和案例,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其积极思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核心 素养 目标 政治认同:通过本课学习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与意义,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公正法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感。 道德修养:通过社会实践作业参观法院、派出所后共同设计《青少年守法公约》,每位同学签署“网络文明承诺书”)树立规则意识,认识到法律是公民行为的,自觉将遵纪守法内化为道德准则形成“规则面前不侥幸”的价值观。 法治意识:通过新闻案例分析,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定义,类型及其危害性,处罚结果。树立“法律是底线”的意识。 健全人格:通过案件情境模拟让学生学会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活中的矛盾。分析合法与非法的应对方式,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意识:通过小组合作完成《班级反欺凌公约》”明确作为公民“法不可违”的责任感,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明确法律义务。 教学 方法 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情境分析法 重点 重点:违法行为的类型及后果。 难点 难点:区分三类违法行为的界限 教学过程 教学 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二次备课 课程导入:新闻速递 3月13日,定州法院刑庭法官王亚敏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定州市实验中学,为在校师生讲授法治开学第一课。提问:开展此类活动有什么意义?(图片展示)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治课堂《法不可违》。 新课教学 议题一:守底线,不违法———法律的刚性约束 环节一:情境再现 情境:初中生王某长期辱骂同学张某,并纠集他人在厕所实施殴打。 法律后果: 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可处5-10日拘留、200-500元罚款。 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引导:以上行为是什么行为?后果如何? 教师总结::(1)以上行为是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2)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为人们是否实施某种行为提供了方向,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议题二:越红线,必追责———违法的明确界定 环节二:校园短剧———《越界》校园欺凌背后的法律红线 第一幕:越界之始 林小雨 , 初一新生,性格内向,家庭贫困 陈浩,父母溺爱,法律意识淡薄 。 陈浩因林小雨拒绝代写作业,多次故意推搡致其摔倒(轻微擦伤), 同班同学张明拍摄林小雨摔倒视频,配文“穷鬼活该”发至班级群; 陈浩将林小雨校服恶意涂鸦“乞丐”,林小雨觉得受到了同学的侮辱,不愿去上学,心情郁闷请假3天。 请问:陈浩和张明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教师总结: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视频播放:校园情景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 1.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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