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于律己》教学设计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课标依据 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框要培养总目标中的“知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能够初步认识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遵守规则和法律规范”“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初步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学段目标中的“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段内容中的“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二)教材分析 本框是第四单元《生活在法治社会》的第十一课《远离违法犯罪》的第三框题《严于律己》。本课作为“远离违法犯罪”单元的终章,是前两框“法不可为”“犯罪与刑罚”的逻辑延伸与实践落点,承担着将法律认知转化为行为自觉的关键使命。教材以“严于律己”为核心,通过剖析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内在关联,引导学生建立“防微杜渐—明辨是非—主动自律”的认知链条,既呼应了前两框对“违法后果”的警示,又为青少年构建起“主动远离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体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螺旋上升式学习逻辑。 (三)学情分析 本课学习建立在学生已掌握“违法行为分类”“犯罪构成要件”等知识的基础上,聚焦“如何将法律敬畏转化为自我约束能力”这一核心问题。从学情来看,初中生虽具备一定的规则意识,但对“不良行为危害性”的认知仍停留在表面,且易受同伴影响、存在侥幸心理,亟需通过具体案例破除“小错无害”的认知误区。教学中需依托“不良行为演变轨迹图”等直观形式,帮助学生建立“行为—后果”的因果关联;引导其在价值冲突中强化理性判断能力。 二、教学目标 1.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增强法治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知道不良行为的产生原因和预防措施。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严于律己的做法。 教学难点: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措施。 四、教学过程设计 新课导入 展示材料: 我国首次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顶格判罚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2024年12月30日,法院对河北省邯郸市初中生被害案3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中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另外1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设问: 该案件的宣判给我们敲响怎样的警钟? 预设学生回答: 生1:年龄小不是逃避犯罪责任的借口。 生2: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3:我们要增强法治意识,坚决不能踩法律红线…… …… 小结: 未成年人必须明辨法律底线,做到严于律己。 情境任务: 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 任务说明: 通过社会热点导入话题,激起学生课堂兴趣。 教师总结:同学们,刚刚我们共同关注了河北邯郸这起令人痛心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当13岁的少年因琐事持刀伤害同学,法律首次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出“定格判罚”,这一突破不仅是对个案的回应,更折射出社会对“低龄犯罪”问题的深刻反思。当我们在案例中震惊于施暴者的冲动、痛惜受害者的遭遇时,更应清醒认识到:每一次对不良行为的纵容、对是非界限的模糊,都可能成为滑向深渊的起点。这节“严于律己”的课堂,正是要从这些沉甸甸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唯有主动筑牢自我约束的防线,才能在青春的路口避开违法犯罪的歧途。 设计意图:以“震撼性案例”驱动,打破学生对“未成年人犯罪无责”的认知误区,建立“行为后果与年龄无关,与是非选择紧密相连”的理性认知。选择河北邯郸案,因其作为“低龄重罚”典型,既具备强烈的情感冲击力,又能直观呈现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不意味无底线宽容”的价值导向。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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