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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保护人身权 课件(共16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日期:2025-10-28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课件 查看:86次 大小:47875170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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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保 护 人 身 权 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 第二框 (1)原因: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2)要求: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3)种类: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1.法律保护人身权 P87 未成年人小布因矛盾用铁尺殴打小华致伤,虽未致死但造成身体伤害。 1.小华的何种权利收到侵害? 2.小华可以怎样维权?请你给小华提建议。 3.小华的维权方式给你怎样的启示? 案例再现1: 法院判决小布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用,法律援助介入维护小华权益。 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1)原因: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2)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2.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P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马某在网络群聊中使用了一个用同事杨某照片制成的表情包。杨某看到后,要求马某删除表情包,否则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马某觉得杨某小题大做,认为自已将杨某有搞怪动作的照片制成表情包,使用范围仅局限在群聊中,自己的行为并不侵犯杨某的肖像权。 思考:1.你如何评价马某的行为? 2.杨某该维权吗?说说你的理由。 案例再现: 法律保护肖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无论是不是公开照片,无论营利与否, 丑化、污损他人的照片均属于侵犯肖像权。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 (1)肖像的内涵: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 (2)肖像权的内容: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法律如何保护肖像权: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保护肖像权 P87 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思考: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案例再现: 法律保护隐私权。 盗用手机号码 跟踪个人生活 非法入侵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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