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课第三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导学案 【课标要求】领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 政治认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科学精神:明确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内容,区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法治意识: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公共参与:积极、主动、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 学习任务要求:了解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村(居)委会与党、国家机关的关系,熟悉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及实践,掌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深刻领会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共建 共创 共享美好社区 ———从社区治理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环节一:“稀烂街”治理遇困境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街道西南街社区位于成都市老西门,建成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常住人口约3万人,共有小区89个,其中86个是典型的城市老旧小区。多年来,小区内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地下管网破损严重,违章搭建较多,公共配套不足,存在“建筑破败、道路破烂、管网破损”等典型老旧城区“后遗症”,居民生活环境脏、乱、差,墙面斑驳,私搭乱建多,大家一度将这里称作“稀烂街”。群众改造意愿十分强烈,居民和物业之间矛盾重重,居委会每天都会接到大量投诉。 探究与分享一 任务:结合情境,大家为什么会找居委会投诉?居委会能解决社区所有问题吗? 一、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 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基层民主具有三个特点: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 2.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农村:村民委员会 ①村委会的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②村委会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村委会的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日常事务的管理: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2)城市:居民委员会 ①居委会的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居委会的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居委会的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环节二: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西南街模式” 在西南街片区改造过程中,业主诉求多元,平衡各方利益成为一大难题。基于此,金牛区创新了“党建引领、多元参与”片区动员机制,打破老旧小区硬件改造“有形的墙”和利益主体诉求各异“无形的墙”,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让群众真正成为小区“主人翁”,不断夯实居民自治基础。搭建3个平台培育社区“自治细胞”。指导改造院落成立自管小组,在党群服务中心开设社区学院,促成社区兴趣爱好者成立民间协会,搭建“自管小组—社区学院—民间协会”3个自治平台,努力寻找居民诉求的“同心圆”,召开“坝坝会”、座谈会、动员会等70余次,征集意见1200多条,做到“改不改、改哪里、怎么改”居民自己说了算,进一步凝聚改造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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