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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思考:这些大学生为何涉罪?你遇到过吗? 预防犯罪 八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二框 议题一: 案件回顾 犯罪特征如何辨? 活动一:我是小法官 活动要求 1.3个小组已抽取1例网络相关案件,1组评价组。 2.自学教材P53-54页,结合刑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小组为单位来当小法官对案件进行审判,按照判决范例格式,对案件【被告人主人公】做出判决,并谈谈判决依据,组长在任务卡1上记录本组的判决结论, 3.活动时间6分钟,讨论结束后,各组派代表上台宣读结果。另派1组员在黑板上记录判卷关键词。 4.评价组对3组判决做出评价,选出最优小法官 活动一:我是小法官 案件一: 2023年4月,被告未成年人黄某受邀约,在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多次联系李某某等人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以现金形式将好处费转给李某某等人。经查,李某某等人提供的4张银行卡进账总流水为107万余元,出账总流水为106万余元,其中涉诈骗资金49万余元。(黄某自首、认罪) 案件二: 2024,被告王某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资金接收、转移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5个银行账户交由敖某、周某某等人使用,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王某某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共计流水3087224.22元,涉及被害人被诈骗资金共计556937元。被告人王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在投案途中的火车上被铁路公安处乘警抓获。 案件三: 2023年,被告17岁的小林在网络上认识了赵某小林按照对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了场所和相应的虚拟拨号设备,供其所用。这些事情做完后,小林收到了不菲的报酬。 赵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从中获利3.3万元。 让小林没想到的是,仅6天时间,他帮助赵某通过GOIP设备实施犯罪,导致11名被害人损失58.6万元。 仙桃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黄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黄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二: 2024,被告王某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资金接收、转移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5个银行账户交由敖某、周某某等人使用,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王某某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共计流水3087224.22元,涉及被害人被诈骗资金共计556937元。被告人王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在投案途中的火车上被铁路公安处乘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银行卡供他人用于接收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及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三: 2023年,被告17岁的小林在网络上认识了赵某小林按照对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了场所和相应的虚拟拨号设备,供其所用。这些事情做完后,小林收到了不菲的报酬。 赵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从中获利3.3万元。 让小林没想到的是,仅6天时间,他帮助赵某通过GOIP设备实施犯罪,导致11名被害人损失58.6万元。 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林,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林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7个月,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