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德州市2025-2026学年高三9月校级联考(一)语文试题 一、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动物是否拥有尊严?人类尊严的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当一个人被当作“牛马”般驱使时,我们会谴责这有辱其尊严。然而,当真正的牛或马被纯粹用作工具或被视为物品时,这是否也侵犯了它们的尊严?动物具备感受能力,因此人类在与动物互动时,应当考虑它们的感受。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作为名词的“尊严”被定义为“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那么,什么样的生命体可以拥有这种身份或地位?康德认为,尊严属于有理性自主能力的人类,动物则缺乏这种理性。尽管康德反对虐待动物,但是他坚持认为尊严属于有理性者。也有人会说,尊严是一个纯粹的人类社会建构的概念,动物不会用这个概念来思考。然而,仅仅因为动物不会使用某个概念,就断言该概念不适用于它们,这过于草率。例如,动物不使用“利他”概念,但它们仍能表现出利他行为,如狼群中的互助行为;动物不使用抽象意义上的“痛苦”概念,但它们无疑会感受到痛苦。然而,尊严这一概念也许不同。动物会关心自身的痛苦和身体完整,也会关心同伴,但它们是否关心自己被尊重或被侮辱?换言之,将尊严适用于动物,是否要求动物具备某些与尊严相关的复杂认知能力? 许多动物确实显示出这些能力。研究表明,很多动物(如大猩猩)拥有自我意识,能够反抗不公平待遇,比如对动物园强制施加的表演训练表达抗议。这表明有些动物可能具备构成尊严的心理要素。然而,如果我们用如此高的认知能力来衡量个体是否具有尊严,会将许多人类和非人类动物一起排除在外。比如,一个先天性严重智力障碍者可能既没有尊严的概念,也无法形成与之相关的心理状态,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否被侮辱,我们就可以不尊重他,欺辱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尊严不是强势者的奖章,而是弱势者的盾牌。尊严不依赖个体的理性能力或语言能力。玛莎·努斯鲍姆认为,即使一个智力障碍者的认知能力有限,他仍拥有主观体验,能够建立情感联系,参与社会互动,并拥有在自身潜能范围内成长与发展的需求。我们应尊重其作为一个个体的繁兴(flourishing),而繁兴的生活是有尊严的。努斯鲍姆将其理论框架延伸到非人类动物,认为一切有感受力的动物都是有尊严的,动物个体的繁兴应当得到尊重。然而,当一个动物被关在养殖场的笼子里无法转身,生活在痛苦与恐惧中,无法展现自然天性时,其尊严未得到承认,完全被用作一个物品。在努斯鲍姆看来,尊严应基于个体的繁兴及其脆弱性,而不是被人类自视为优越的理性能力。汤姆·雷根认为,那些作为“生活主体”的动物拥有自己的偏好,拥有自己想过的生活,具有自主性和固有价值,因此应当得到人类尊重。 然而,将尊严扩展到动物,引发了“贬值”的担忧。反对者担心这会稀释尊严概念,使其无法有效保护人类弱势群体,如智力障碍者或儿童,所以应当将尊严视为人类专属的,以维护其道德力量。但这种担忧可能适得其反:承认至少某些动物拥有尊严,反而可以为智力障碍者的尊严提供更加坚实的哲学基础。许多倡导动物尊严的哲学家,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为残障者尊严发声。通过强调繁兴和脆弱性,尊严概念可以变得更具包容性,更有力地排除各种基于优越能力的歧视。将尊严概念与高水平的心理能力(如理性)相绑定,这对一些智力障碍者来说是很危险的。当然,反对者也许会说“因为人是人,所以,所有人都拥有所有动物都不具有的尊严”,但这种基于同义反复的推论是无效的。 我们还可以从关系性尊严理论来思考这个问题。在关怀伦理学中,我们不能因为个体达不到某个较高的能力标准就否定其尊严,因为尊严是一个关系性概念,它不完全依赖于个体的内在特征或心理状态。我们作为道德行动者,应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