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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课时2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核心考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自主创业 (1)经营主体的选择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注意:①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②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创业者只是自己一人或以家庭财产进行投资创业时,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一起创业的,可以选择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公司章程、投资人协议等就是确立投资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它们既是法律规定的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也可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4)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不 同 点 公 司 的 资 本 资本的划分 资本可以是货币、技术、实物等作价出资,公司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资本必须是货币,公司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加以表现。 股份的转让 转让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上市公司的股票 可自由转让 发起人数量 50人以下(也可1人) 2—200人 股东表决权 按出资比例行使 认购股份、一股一票 募股集资及 公司财务 不能向社会募股集资,财务不必向全社会公开 可依法募股集资,上市公司须向社会公开财务 温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最主要区别: 是否把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并以股票形式加以表现 提醒--区分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 如果企业或商户自身资产无法清偿对外所欠债务,创办人即出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有限责任 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时,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破产,股东无须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2.市场竞争讲公平 (1)法律规定(依据):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搭便车” 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提醒--区分仿冒和假冒 ①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仿冒是一种欺诈行为。 ②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假冒是一种违法行为。 知识拓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址名称、网页等。 C ①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② ③ 虚假宣传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