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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甲公司设计并生产的一款藤椅,其外观形象线条交织犹如碗状,高度模仿了乙公司设计并建造的名为“巢”的知名建筑作品。同时,为了提高该藤椅的市场销量,甲公司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设计者为国内著名设计师林某,而林某对此却毫不知情。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哪些权利。若林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甲公司的藤椅外观形象高度模仿了乙公司设计并建造的名为“巢”的知名建筑作品,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和专利权。 甲公司擅自盗用林某的姓名,侵犯了林某的姓名权; 林某可以提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诉求。 一 轮 复 习 新教材(统编版)高三政治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体系构建 第四课 知识体系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的限制) 是什么 为什么 怎么样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依据、意义——— 诉讼时效、承担方式——— 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对人身权的限制 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和要求 2.民事权利限制的表现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类型: ?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 ≠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一:侵权责任(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直接方式 1.侵权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1)一般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定条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的事实 ②行为人行为时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二者有因果关系 故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坏) 过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具有主观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蠢)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丈夫一直家暴并威胁妻子,妻子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暴力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甲将自己的车放在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 (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案例分析: 姚某在商场经商家同意试戴一只翡翠手镯,并问价。商家报价8万(实际进货价4万元,市价5万元),姚某认为价格太高,表示不买,并急忙取下试戴上的手镯,不慎将手镯摔断。 ①姚某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为什么? 应承担侵权责任。 姚某已表示不买,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