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第三单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8.3法治社会(教学设计) 一、教学理念 本课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通过“高空抛物”这一真实社会议题作为贯穿始终的情境,引导学生在探究中建构知识、提升能力、形成素养。教学设计注重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着力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阐释法治社会的内涵、特征和地位,理解建设法治社会的路径和意义。 科学精神:运用法律知识和辩证思维,分析“高空抛物”等社会现象的法律责任与治理之道。 法治意识:在情境探究与实践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形成法治信仰。 公共参与:通过小组合作提出治理方案,体验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法治社会的内涵;建设法治社会的路径。 难点:将“法治”从知识理念内化为自觉意识,并外化为实际行动。 四、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制作数字人视频、多媒体课件;剪辑“高空抛物”相关新闻视频;准备《民法典》《刑法》相关法条卡片;设计议学任务单。 学生准备:预习课本相关内容;观察身边与法治相关的现象。 五、教学方法:议题式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 六、教学过程 【第一环节】导入:数字人主持知识抢答(5分钟) 现在请大家以‘法律分析师’的身份,对以下有关高空抛物的情境作出判断。我将快速提问,请大家直接说出选项。 第一题:某小区10楼抛下的烟灰缸砸伤行人,整栋楼可能加害的住户均被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况下其他住户可以免除民事责任?(责任认定) A. 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 B. 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答案:B 教师点评:“正确!选择B。证明‘不是侵权人’是法定免责事由,而‘不在家’不一定构成充分证据。” 第二题:若高空抛掷的物品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什么犯罪?(法律衔接) A.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 高空抛物罪 答案:B 教师点评:“准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体现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第三题:根据《民法典》,物业服务企业在这方面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预防机制) A. 直接侵权责任 B. 安全保障义务 答案:B 教师总结与过渡: “通过这几个问题,我们看到高空抛物这一社会问题,已经形成了从民事赔偿到刑事制裁,从个体责任到多方共治的完整法律规制体系。这是一个微观的法治社会样本———既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界定,又有系统的纠纷解决机制,更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理念。” “那么,什么是法治社会的深层内涵?其运行机理如何?建设法治社会又需要哪些支撑?现在就让我们深入探讨《法治社会》这一课题。” 设计意图: 通过数字人主持的有关高空抛物的知识抢答,迅速激发学生兴趣,引出“法治社会”的主题。激活学生的法治意识(懂得依法维权)和公共参与意识(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二环节】议题探究,建构体系———理解法治社会的内涵与路径(20分钟) 总议题:从高空抛物的治理看法治社会的构建 议题一:从高空抛物之责任追究,析法治社会的内涵 播放视频一:一则“高空抛物事件”的新闻报道。 议学任务一:1.如果你是李女士,你怎么办? 2.分析高空抛物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民事赔偿(《民法典》第1254条):谁来赔?怎么赔?(法治意识:理解权利义务)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如何处理?(法治意识:认识违法成本) 刑事犯罪(《刑法》第291条之二):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法治意识: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 3.谈谈你心中的理想法治社会。 归纳提升:在学生分析基础上,教师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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