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苗圃小学 四年级《书法》自组织评价方案 郑州市二七区苗圃小学 2025年9月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苗圃小学 四年级《书法》自组织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书法之星评比活动,旨在激发学生对书法的兴趣和热爱,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学生的书法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校园书法艺术氛围。 二、评价目的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每个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和良好的写字习惯,培养学生“读”字的能力与欣赏的字的能力。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提出按照规范认真书写汉字是基本要求,练字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的养成。 三、评价目标 1.激发学生对书法的兴趣,增强学生写好字的意识。 2.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和审美能力。 3.发现和培养具有书法特长的学生,为学校书法社团储备人才。 4.营造浓厚的校园书法艺术氛围,促进学校文化建设。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一)书写姿势(10分) 1.坐姿端正,头正、身直、肩平、臂开、足安。(5分) 2.握笔姿势正确,手指离笔尖一寸,笔杆与纸面成45度角。(5分) (二)书写规范(30分) 1.笔画规范,书写正确,无错别字、漏字、添字。(10分) 2.字体结构合理,重心平稳,比例协调。(10分) 3.笔顺正确,书写流畅,一气呵成。(10分) (三)书写工整(30分) 1.字迹工整,笔画清晰,大小均匀。(10分) 2.卷面整洁,无涂改、无污渍。(10分) 3.字间距、行间距适中,布局合理。(10分) (四)书写美观(30分) 1.笔画刚劲有力,富有变化,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10分) 2.字体形态优美,风格独特,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10分) 3.整体书写效果好,给人以美的享受。(10分) 五、评价方式 综合评定: 过程评价占30%;期末测评占70%(学习目标评价30%+期末学业评价40%。教师根据日常学生积累的资料及多种日常评价结果,最终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综合评价等级:按照A、B、C、三个等次进行评价。A100-90优秀,B90-80良好,C75以下合格。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