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什么是合同?有哪些种类? (1)合同的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订立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自愿订立合同有何意义? (1)交易者: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资源配置: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3)社会: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订立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1)要约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图示理解 要约和要约邀请 广告一 广告二 提示:广告一是要约邀请,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广告一内容不确定、不具体,广告二则与此相反。 (2)承诺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④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如何才能订立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3.影响合同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 (2)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效力待定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有什么区别? (1)订立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项目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特点 ①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②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情况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2.为什么要树立合同意识?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易错辨析 1.房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配套运动设施,这一标注应视为要约邀请。( ) 提示:×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房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标注小区的配套运动设施,该标注具体明确,也会对业主购房产生重要影响,应视作要约。 2.在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随时可以撤回要约。( ) 提示:× 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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